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车集煤矿260万吨/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受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车集煤矿委托,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《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车集煤矿260万吨/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的编制工作。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规定,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。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
项目名称: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车集煤矿260万吨/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
项目地址:商丘市永城市高庄镇
建设单位: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车集煤矿
项目概要:井田面积61.4415km2,原环评批复产能180万吨/年,核定产能为280万吨/年,根据关于《河南省永夏矿区总体规划(修改版)环境影响报告书》的审查意见(环审[2023]49号),车集煤矿产能变更为260万吨/年。
二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公示全文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o6FQHjYTh6FKhFY3MqFdrw(提取码:dky4)
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:
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020181024369122449069.docx
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环评单位申请查阅纸质报告书。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本次信息公示重点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。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环境影响提出意见。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建设单位: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车集煤矿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刘工18337031591
环评单位名称: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郑工027-87714143
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,向上述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: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要求以电话、书信等方式,向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,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城市车集煤矿
2024年7月31日